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就应该有维权意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索要发票、保险卡、质量证明、成分说明等材料,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原始材料就可以派上用场。
一、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人身受到损害的索赔范围,包括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可索赔丧葬费、抚恤金、死者生前抚养的必要的生活费等。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失,消费者可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或服务费用、折价赔偿损失等。
二、消费者应分别不同的侵权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若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若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和商家发生纠纷怎么办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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