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一审期限的是以下情况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塞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一、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何规定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二、检察院起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开庭时间由法院在审限内决定。1、一般案件审限:二个月以内不得超过三个月;2、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限:可延长三个月;3、边远地区,流窜作案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难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可延长三个月;4、特殊情况:最高法批准可延长。检察院补充侦查案件,补充侦查完移送法院后重新算审限。
三、公诉案件一审开庭后多长时间判决
公诉案件一审开庭后一般两个月内判决,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法律规定期限届满但因犯罪涉及面广、交通不便或取证困难而尚未终结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存在特殊情况有需要的,报请最高院批准后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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