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引起纠纷
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那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那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没有按照合同交付定金引起纠纷
就算买方不支付定金,定金合同也不能够强制执行,并且买方可以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3、实际交付定金数额不符合约定数额引起纠纷
定金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的定金数额可能少于或者多于实际应支付的数额,这时可以视为变更定金合同。
4、合同内容不能达成一致引起纠纷
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这时买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而卖方就应该返还定金,但并不是双倍赔偿。
一、定金与订金哪个不能退
定金一般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一、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
1、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
2、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
(1)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4)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简单来说就是,你订金给对方再多,即使你违约了,对方也要退还给你,所以如果是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一般钱能要回来。
二、违约定金的条件是什么
1、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2、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所述,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在买卖交易的过程中,即使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代表失去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行为指什么
违约行为指:
一、继续履行。当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二、采取补救措施。合同质量不符合约定违约的,合同双方在协议补充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不能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根据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受损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维修、更换、重作、退货、降低价格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赔偿损失。是指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
四、定金责任。主要以定金作为债权担保。一方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消或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五、违约金责任。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可以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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