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条纠纷由谁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主张积极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比如证明欠钱事实需要由债权人拿出证据证明,比如欠条、银行流水等等,债务人则需要对还了、过了诉讼时效等积极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二、有欠条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吗
不一定,如果想公证是可以去公证处公证的。只要签名是借款人或者欠款人本人所签,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公证也是可以,你可以到期直接起诉,也不用请律师。另外要公证也是可以,公证书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不过要根据前一份公证而言,直接凭公证书去法院执行部门即可。
三、关于欠条诉讼时效相关问题的答疑
网友提问:
别人借我两万元,我手里有欠条,到今年10月份整7年,请问我现在到法院起诉,欠条还有效吗?假如有效,我能要回本金及利息吗?利息一般按照多少算?
律师回复:
首先你要清楚别人给你打的是“欠条”还是“借条”,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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