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时间:2023-03-20 08:32:50 2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出差突发疾病不一定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在出差期间突发疾病,但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也不属于工伤,需要依照具体情况而定。一旦在工作时发生意外,职工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病历。病历如果被单位拿走,并且单位不愿拿出来让工伤职工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及其亲属应及时到医院复印病历,并加盖医院的病历专用章。

一、工伤的范围包括哪些

因为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或者是其他意外伤害的;外出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去上班的路上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二、工伤怎么算, 工伤怎么报?

一下情形可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以下情形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一般由用人单位去办理),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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