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后,只要行为人的犯罪情形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时,刑事立案之后可以撤销案件。其中法律规定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特殊情况。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6、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离婚案件立案后还能撤案吗
离婚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撤诉的主体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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