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复印件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需要拥有哪些必要的条件
协议离婚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双方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离婚协议必须合法有效;
5.离婚协议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
三、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应该怎么走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要走如下流程:
1.夫妻达成离婚一致意见;
2.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申请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
5.夫妻领取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n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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