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在道路之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人,若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者,将对其进行拘留及罚款的严厉惩罚:(二对于饮酒后驾车的行为的处罚,通常是对行为人口头宣布拘留及罚款,拘留时间通常不少于一个月并且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而具体量刑情节则需由法院个性化地全面考量,包括醉酒程度、所驾机动车辆类型、行驶道路选择、行驶速率、是否导致严重后果等诸多因素,结合这些事实来判决犯罪性质及刑罚。
必须引起重视的是,醉酒驾车的评估依据是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当该数值高于或等于每升80毫克时即判定为醉酒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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