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阐述了公司债务应由公司法人承担的观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应承担全部债务的责任。但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严重损失,那么这些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其中股东存在特殊情况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法人承担。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承担全部债务的责任。然而,若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严重损失,那么这些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其中公司的股东存在特殊情况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务的承担责任制度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债务的承担责任制度包括三种情况。首先,公司法人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次,公司法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最后,公司法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超过其出资额的部分承担责任。因此,公司债务的承担责任制度为公司法人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出资额为限以及出资额为限超过其出资额的部分来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法人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债务的承担责任制度为公司法人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出资额为限以及出资额为限超过其出资额的部分来承担责任。若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严重损失,那么这些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其中公司的股东存在特殊情况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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