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1、契税:第一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为1%;90-140平方米的为1.5%;140平方米以上的为房价的3%(第二套住房为3%);2、增值税:取得房屋产权两年以上的,不足两年的按房价的5.8%缴纳。由卖方承担;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两年内免征。不足两年的,按房价的1%预缴,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由卖方承担;4、所得税:取得房屋产权满两年的,按房价的1%或房屋原值与房屋现值差的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期契税金额计算)由出卖人承担;5、房屋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由双方共同支付;6、报名费:80元。由买方承担;7、房屋评估费:评估金额的0.5%。
二手房交易税费缴纳标准:
(一)契税:普通住宅在90以下收取1%税收;90以上则收取1.5%-2%的税收;至于商业性住宅或具有公司产权的则为3%;契税是应由买方交纳的。
(二)城建税收:营业税的7%,教育附加税则为营业额的3%。
(三)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
2年之内的普通住宅为:{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出售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个税按房价的1%征收。
(四)土地转让金为:区内成本价15.6元/,区外为12.9元/
(五)交易手续费:3元/*建筑面积
(六)合同印花税:房屋成交总额0.05%
其中最后一项是营业税:新政中规定个人购买的住房不满五年对外交易的将全额征收营业税,但是超过五年的普通性住房免征营业税;如果是非普通用性住房即使超过五年,也要按照交易后的收入减去房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标准为成交总额5.6%,5年或5年以上:差额
5.6%。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
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部分20%。
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买卖合同公证费:(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房屋成交总额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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