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质押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是:
1、明确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来自合同,其效力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的担保范围,甚至质押权的可操作性;
2、明确质押标的的的相关信息,如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状况;担保的债权范围和清偿顺序。担保的债权范围不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实现债权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费用;
3、当事人不得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清偿时,质押物的所有权归债权人所有,这是违法的。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
(1)应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包括房屋交付期限,租金交付期限。
(2)应约定房屋租赁的用途。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3)应约定房屋租赁的价格。
(4)应约定房屋租赁期间的修缮责任。房屋的外部结构部分及附属设备的维修由出租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全文5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