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转立案流程:
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起诉的事实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
3、移交调解的相关材料;
4、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5、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进行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离婚立诉前调解后多久开庭
离婚案件,一般都是开庭时就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法官会继续审理,案情不复杂的话,一般不会再组织开庭了,一个月左右就会宣判。若需要开庭的,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诉讼外调解一般有三种结果:
1、双方和好,继续生活;
2、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调解无效,双方未能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是双方当事人就是否离婚、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开庭前,会经有关部门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将在十五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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