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身证明开具所需必备材料是什么
办理单身证明要如下材料: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且需要当事人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并根据无其档案信息为依据,申请出具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单身证明怎么写
单身证明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三、办理结婚证需要开单身证明的吗
如果本人没有无配偶的证明材料,那么当事人需要在开具单身证明之后才能办理结婚证,因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要进行结婚登记的,需要带齐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全文6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