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一、免责条款有效应当具备哪些要求
免责条款有效应当具备下列要求:
1、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的权益和风险;
5、必须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履行说明义务。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免除一方因一般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视为有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必须无效。
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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