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人不给租金又不退房出租人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租房人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租房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一、租房人买的房子死亡可以解除租赁关系吗
租房人死亡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解除租赁房屋关系:
1、若无共同居住的人,原租赁合同就失效自动解除租赁房屋关系了;
2、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二、不交租金法院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不交租金法院的处理方式如下:
1、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承租人支付,也可以根据出租人的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
3、如果出租人在要求后拒绝支付,出租人可以要求法院强制其支付租金;
4、如果承租人逾期不付款,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一、协议解除,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二、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三、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物出售、转让、转租,以租赁设备设定担保或投资入股,将侵害出租人的所有权,此时,应该允许出租人解除合同。四、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破产,一般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应享有解除权,收回租赁物。五、当出租人违反其应当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时,承租人可以向其请求修理、退换等,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则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全文7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