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魏双萍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蓬莱市工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申诉,经销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另一规格型号的电视机。
该市一消费者向该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称,他在该市某商场购买了一台37英寸液晶电视机,几个月后出现画面模糊现象,经过售后服务部调试仍然画面不清晰,经检查确认为高频头损坏,因生产厂家没有零部件,暂时无法维修。两个月后,消费者再次与经销商联系,被告知厂家仍然没有该零部件,需要再等一段时间。消费者不想再等,要求换一台同规格型号的电视机。经销商与厂家联系后,厂家以没有同规格型号的产品为由,要求消费者换其他型号的,并再加1300元差价。消费者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没有更换的零件,责任应在经销商和厂家,不能由自己承担差价。
受理申诉后,工商人员对经营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经调解,经销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另一规格型号的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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