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该条的规定,可以知道,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合同的生效条件做特别规定,一般就是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就成立生效。
所以公章盖在何处,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一般而言当事人也不会做这样的规定(经过审查,本合同没有作这方面的规定)。
从美观和惯例上讲,双方一般会在签字页上落款盖章,然而这也只是一种惯例,正如双方签字,有的人可能会用简化字,有的人会用繁体字,有的用正楷,有的用隶书、草书、行书,有的写全称,有的写简称,这些都是签字的表现形式,法律并不会对此做特殊规定,盖章亦然。
一、合同书委托人没签字生效吗
如果该合同是书面合同,委托人无签字或盖章,该合同是无效的。
如果该合同是电子版形式的,则必须事前签订确认书,否则,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既然是合同,就需要双方都签字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双方签订合同书的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等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是订立合同的常用方式。除非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必须签订合同书,当事人要求签订合同书的,一般应当在合同成立之前提出,因在承诺生效之后提出签订合同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后提出签订合同书的,因为合同已经成立,合同书只是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并非从签字盖章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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