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辞职之后立即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出现断交医保的情况,单位缴纳的可以在一个月后重新使用,而个人缴纳的则需要等待三个月。当灵活就业人员断缴医保后,若在三个月内续缴上,那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要提高10%;而若是超过了三个月才进行续缴,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就要提高15%了。除此以外,若在断缴期间有产生医疗费用的话,那这些医疗费用通常也只能由参保人员自己全部承担,无法在续缴上医保后去进行报销。
一、医保断交的具体规定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2、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二、社保卡的注意事项
1、社保卡必须到发卡银行办理激活手续后才可使用;
2、使用社保卡时需输入密码,所以请牢记本人社保卡密码;
3、社保卡就诊限本人使用;
4、在各家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就诊时,请先到自助终端机输入个人电话进行注册,注册后即可在挂号窗口或者自助终端上挂号使用;
5、原诊疗卡持有者可到挂号处办理双卡关联,原就医记录将复制至社保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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