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以上案例的成功之处,可以看出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者在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的案件时,可以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利益-——撤案放人。当然类似案件的成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案件确属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第二,犯罪嫌疑人正出在刑事拘留而尚未被逮捕阶段,如果未被逮捕,律师和检察机关共同对抗公安机关,如果已被逮捕,律师要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两家对抗,如果已被起诉,律师要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三家对抗,就中国司法环境而言,哪一种情形难度最小哪一种最大,恐怕一目了然;第三,犯罪嫌疑人家属最好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不久就委托律师,因为上级检察机关的督办函件在途中需要半月的时间,如果函件晚到,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事情就麻烦了。具备以上条件,加上律师和检察机关的努力,完全有可能将案件解决在刑事拘留阶段,避免酿造成新一起错案冤案,错案冤案一旦酿成,想伸冤就难上加难了。
全文3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