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新商品住房后2年内,应当在购房的前1年内缴纳1年以上本市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需在购买前3年内在本市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但要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需提供本市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自购房之日起两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首付比例:
1.若是购房者在北京以外的地方有贷款购买房子,且符合以上条件需要再次贷款买房,则首付款需要在百分之六十以上,而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左右;
2.新政策还规定,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贷款购买第2套住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1、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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