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核实确认对方主体资格;
2、合同形式必须书面签订;
3、合同的必要条款要具体明确;
4、遇有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排斥期间行使撤销权;
5、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6、跟踪管理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合同等授权文件,出具时,应注明合同对方的名称和授权范围,有效期和业务结束时应及时收回;
7、合同签订后,原合同必须交公司保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分公司有签署合同的资格的前提是什么?
分公司有签署合同的资格的前提是分公司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可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果是特殊行业,比如建筑行业,还需要具备符合行业要求的资质。分公司无相关资质的,可能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导致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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