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合一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现在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合并,并且有一个新的名字,叫作不动产登记证,这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大统一。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从城市到农村,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等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区别
1、土地证和房产证之间是有明显的区别的,要证明房产的所属权,还得是房产证说了算。所以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进行购买的,因为土地证仅仅只能证明该土地的审批使用年限,而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所属权却并不能证明,大家购买的是房产,并不是土地。所以,土地证并不能作为房东拥有房屋权的证明。
2、当然,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概念是具有共性的,但是在某种情况下,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果是房主所拥有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和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
3、土地证的全称叫做土地使用证,这个证件展现了房屋所在土地的租用全部纪录。
4、房产证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屋的产权证明。这就是与土地证比较大的区别,一个作为房屋的证明证件,而另一个则是土地的证明证件。主要目的是确认房屋的权利人和房屋面积,用途,地理位置等信息数据。是房屋的身份证。
5、二者分别规定了房屋的所属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我们拥有房屋的权,我们可以说房屋是我们的,但是我们不能说这块地是我们的,因为土地都是国家的。有了房屋的权,那么我们就可以对房屋进行买卖,建设和拆除等而不受其他人干预,同时他人也无权干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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