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在法院审判过程中,若能获得轻判且存在缓刑判决可能性时,往往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包括但不限于案涉财物的价值、作案手法、被告人是否首次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具有自首或者立功行为以及其是否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等方面。
在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情节相对轻微,并且存在着深刻的悔过之意,同时不具备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能够显示出宣告缓刑对于其所在社区不会构成任何严重负面影响的条件下,才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一般而言,如果被告人在盗窃案中所涉及的财物价值并不高昂,且能够积极主动地向受害者赔偿损失并得到对方的谅解,那么他将有相当大的概率被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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