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的承租人能够获得哪些拆迁补偿呢
普通意义上的房屋承租人已丧失了被拆迁人资格,无法分享房屋征收补偿中的房屋补偿部分,但是,直管公房和单位自关公坊的承租人是例外。
公房承租人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实质上是成为一种长期存续的且带有福利性质社会保障性质的关系,公房名为租赁,但承租人享有的是类似于物权的财产权益。因此,在房屋征收中,公房承租人应享有类似于所有权人的物权权利。既有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也有提出意见、陈述、申辩、参加听证和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
另外强调一点,如果被征收房屋是非住宅房屋,承租人是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分享搬迁补助、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助款的。
二、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在承租房屋遇到征收时,应当由征收公司、房东、承租人三方共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承租人可以要求:
1、搬迁补助和搬迁奖励。
2、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3、停产停业损失。
4、添置物品的补偿,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损失情况要求项目补偿。
5、剩余房租和押金退还。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已经将被征收人明确限定在房屋所有权人范围内,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普通意义上的房屋承租人已丧失了被拆迁人资格,无法分享房屋征收补偿中的房屋补偿部分,但是,直管公房和单位自关公坊的承租人是例外。
公房承租人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实质上是成为一种长期存续的且带有福利性质社会保障性质的关系,公房名为租赁,但承租人享有的是类似于物权的财产权益。因此,在房屋征收中,公房承租人应享有类似于所有权人的物权权利。既有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也有提出意见、陈述、申辩、参加听证和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
全文6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