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验资新规定如下:
注册公司目前是不需要验资的,准确的说是把验资的时间延长化,验资的金额可以由后续公司经营的流水抵冲掉。也就是现在人们常说的认缴制。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验资部分由以前的实缴制变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条件。
1、认缴制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在注册公司时,可以有原来的填写注册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改为如今的,自己规定注册资本和缴纳时间,到期前缴纳足即可,例如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万元,认缴日期是20年,那就是在20年内缴足10万即可。
2、注意事项
(1)虽然是认缴制,并不等于不用缴纳。只是延长了验资报告的日期。所以注册资本要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和未来盈利情况进行填写,千万不要图一时痛快给自己挖坑。
(2)认缴注册资本越大,股东的责任风险越大,如果公司破产需要清算的时候,这个注册资本是需要用个人资产填充上的,这个时候注册资本也许就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一种陷阱了。所以要量力而行。
(3)注册资本填写需考虑所在行业环境,例如工程类公司经常需要投标,而很多项目对工程公司的门槛就有注册资本这项,如果没有达到是不允许投标竞标的,所以您也要考虑到所处的行业环境。
一、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如何?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同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有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当达到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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