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应当发出通缉令网上在逃。
一、刑拘在逃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刑拘在逃不属于强制措施。刑拘在逃是指公安机关经查证针对犯罪嫌疑人所犯有的罪行已经下达《刑事拘留证》,但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刑事责任而潜逃,公安机对于这种人员通常会进行网上追逃。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二、警方立案找不到嫌疑人怎么办
警方立案找不到嫌疑人,要继续侦查案件,如果嫌疑人需要逮捕,可以进行通缉。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三、网上追逃会永远挂着吗
1、网上追逃和通缉其实没有实质区别。
2、网上追逃表现为将犯罪嫌疑人纳入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通缉主要是通过公开性,让更广大的公众知晓,从而能为司法机关提供线索或者直接由群众抓捕犯罪嫌疑人。
3、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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