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合同的约定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并不是说,在合同关系中,合同的当事人仅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足够了。这足因为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除了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以外,还必须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尽管这些义务可能并没有明确地写在合同中。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愿搬出怎么办
租赁合同成立后,租赁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出租方应提供符合租用功能的房屋供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租期届满后,除有约定外,出租方拒绝续约的,承租方理应退出并交还租赁房屋。如承租方在租赁关系终结后未及时腾退房屋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此类违约责任应包括但不限知于按原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房屋使用费等。其在租期结束后继续占用租赁房屋的行为亦违反了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道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
1、亲自履行原则。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必须坚持当事人亲自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在能够履行的前提下应当实际履行而不能以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
(2)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
(3)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而不能随意改变。
(4)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方式等履行义务而不能加以改变或者增加对方的成本。
3、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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