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挂靠合同定性为无名合同。我国对汽车挂靠合同一般作为有效合同审理和判决,一方面是出于对挂靠者与挂靠单位双方真实意思的尊重,另一方面有利于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
一、个人挂靠公司承接工程承担的责任
个人挂靠公司承接工程承担的责任包括:
1、建筑施工合同无效。
挂靠公司承接工程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签的工程合同,这是无效合同,因合同无效给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被挂靠企业来承担。
2、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对建设工程本身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对建设工程的对外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被挂靠企业作为法律上的承包主体,是该建设工程的债权的享有者和债务的承担者。
二、租用资质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租用、借用等方式利用他人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是属于专利代理条例中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明确否定了挂靠行为的合法性。据此,挂靠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挂靠协议因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对于无效的合同,民法典规定对因无效合同而取得的非法利益应予没收。所以,对被挂靠人取得的管理费等应依法被没收。
三、工程挂靠纠纷如何处理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致使挂靠者未能及时收取相应获得的工程款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3条规定,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在审理中查明有转包的,应追加实际施工作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与承包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第4条规定: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施工人可作为原告起诉,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对此,挂靠者能否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应该分情况而论。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则挂靠者可以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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