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打架的,学校负主要责任,家长承担连带责任。而学校如实履行监护义务,孩子打架受伤的,家长就是责任承担方。
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
一、教师对学生有监护责任吗
教师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但学校对学生是有监护责任的。在学校期间,学生实际上处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对其子女的监护权已经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监护关系,学校应为未尽监护义务所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另外,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二、孩子在学校里受伤了该怎么才能赔偿过来
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受伤,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孩子在学校受到学校以后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为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两个小学生在学校玩耍受伤谁负责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学校放假期间,学生到学校玩耍受到伤害的,学校应没有责任。
目前学校有给予学生办理的意外保险,现实中多由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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