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室盗窃是否属于刑罚规定范畴之内
入室盗窃是属于刑罚规定范畴之内的,《刑法》中并没有规定入室盗窃罪,但是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罪中的一般情节。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实施入室盗窃行为,就构成盗窃罪,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入室盗窃罪是否可以撤诉?
入室盗窃一般情形是不可以撤诉的,特殊情形除外。存在下列情形是可以撤诉的: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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