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定做人需支付的报酬和材料等费用的标准,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如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依通常标准支付。所谓通常标准,应为工作成果交付的当地当时的同种类工作成果的一般报酬标准。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因此,承揽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一、民法典里有没有承揽合同的规定?
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承揽和分包有什么区别
1、目的不同:承揽合同的目的是希望承揽人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将工作成果得以利益实现化,劳务分包仅为一种实现其合同目的的手段或过程;2、完成程度不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请求工作人支付劳务报酬的前提或基础是承揽人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成果,劳务分包合同是劳务提供者只要依约提供劳务即可完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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