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费不交法院会有撤诉通知吗
诉讼费不交法院会有撤诉通知。
1.当原告在接到法院关于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若未按时预交或虽申请减、缓、免但未获批准仍不预交的,根据规定,法院将裁定按撤诉处理,并向当事人发出撤诉通知。
2.未缴纳诉讼费用的原告将失去其案件在法院继续审理的资格,其诉讼请求将不被进一步审理。
二、不交诉讼费撤诉的法律依据
不交诉讼费导致撤诉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前者明确指出,原告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且经通知后仍未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撤诉处理;
2.后者则规定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时应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并指出在特定困难情况下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
三、诉讼费减免缓交的规定
关于诉讼费的减免缓交,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至四十七条,详细列举了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13种情形。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平等地获得司法救济。
2.当事人若认为自身符合上述条件,可在起诉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减免缓交的决定。
这一过程体现了法律对于弱势群体诉讼权利的特别保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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