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是指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事实、设陷阱,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法律咨询:对方以合作开发项目为基础与我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后我公司投资数百万元。事实证明,对方完全没有能力开发这个项目。当我公司准备报警时,对方承诺以销售收入委托其公司向我公司还款。双方签署了一项协议。但现在,协议签订不到一个月,对方就食言了,不会把公司交给我们管理。我们还能报案吗?警察会接受吗?这是合同欺诈吗?我们该怎么办?律师答:如果实际操作中,只是没有金钱或资质,而对方又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很难认定是合同诈骗,但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解除合同,保护当事人自身权益。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诈骗罪是1997年修订的我国刑法中新设立的犯罪。是指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数额较大的,犯合同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没收。合同欺诈有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其他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无实际履行能力的,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为由,骗取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收到对方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物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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