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单位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使用伪造证件签订合同,(三)无实际履约能力,通过先履行或部分履行小额合同,诱使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到货物后逃逸、货款支付,另一方支付的预付款或担保财产
(5)以其他方式骗取另一方的财产
在你的情况下,首先,另一方没有给钱就拿走了你的货物。这是提货的依据。拿走货物后,你再也找不到他了。他构成了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合同欺诈的最重要依据。您应立即向对方身份证所在地报告
全文3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