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兼并不是规模经营
时间:2023-04-23 02:00:34 1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曾经参与多次中央一号文件的起草、身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陈锡文,对中国的农村问题俨然烂熟于胸,面对即将到来的又一次深化农村改革,陈锡文多年的农村工作经验又一次有了用武之地。

土地是农村经济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农村深化改革绕不过的敏感问题。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土地的治理始终是一个事关国家命运的命题。面对这一切,陈锡文深深感到,这项改革成败与否,真正的因素在于农民利益的保障措施,而非这项改革本身。

记者:我们目前的农村土地,名义上是农民集体所有,但农民却不能变现,很多学者呼吁,应将土地所有权归还农民,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陈锡文:全世界的土地管理都是用途管制原则。基本含义有两条:农地农用、农地农民用。每个国家都要保护它的耕地。就我们国家来说,除了规定农地农用外,法律还规定耕地上不许栽果树挖鱼塘,但我们很多地方实际上违反了这个规定。农地农民用,全世界的趋势都是城镇化、工业化、农民向城镇转移,但转移的规模和速度,要根据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逐步转,有条件转走了,留在农村的土地逐步扩大经营规模,这不会出问题;但有外力强制打入,把农民从土地上赶出去,这叫土地兼并,不是土地规模经营。

记者:可是从财产的角度来说,农村土地现阶段来看,是农民唯一的财产,赋予它们财产应有的权利,难道不是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吗?

陈锡文:解决土地的问题先要解决人的问题。人要进城,你要解决他三个问题:相对稳定的就业、住房,还要纳入当地社会保障。如果能做到,我当然认为是好事,应该让他走。但有一点,不能简单地把农民纳入低保就行了。那么多人拿着低保晒太阳,这个社会是要出问题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地流转方面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制定出这样的法律,鼓励大资本到农村去兼并小农户,没有这样的事。

记者:可是农民无法从他们经营的土地上获得很高的收益,所以才有了小产权房的问题,农民都觉得,这种方式可以把潜在的收益现实化,至少比被征地要获得更高的收益,您怎么解释这个问题?

陈锡文:目前的土地管理确实有问题,要改,要改革征地制度,现行的征地制度确实很伤害农民,所以有些人转过来支持小产权房,但你不能因为天下有强盗,就让大家都去当小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出现这种情况,表明法律是有问题的。商品房是有收益的,农民说,我向你申请用地指标行不行,我就不给政府征收,自己盖行不行?我想是可以的,但要真正做到用途管制,真正做到符合规划,违反用途管制的,违反规划的,一定要受到严厉制裁。

记者:您说征地制度本身有问题,那么在您看,征地制度应该怎么改革,向哪个方向改革?

陈锡文:我的看法是,在土地管理上应淡化所有权问题,不管是谁的地,必须服从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我们的误区在于,非农建设用地,只能变成国家的,农民的地不能变成建设用地,只要是非农建设,都是公共利益,这个解释不符合宪法规定。我们强调所有权管理,征地权是政府权力,实际上加大了政府的冲动,把农地转为非农地,来增加他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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