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届满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作废;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2012]93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申请。
公租房选房报名
1、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
南宁市星光大道37-1号公租房分配报名大厅(原江南海鲜市场对面,可乘坐1路、5路、11路、21路、31路、39路、41路、60路、93路公交车在星光福建路口站点下车),咨询电话:0771-4887940、2839702。
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供政府统一调配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布房源信息。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前,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基本情况,在《南宁日报、市住房保障部门政务信息网站和办公场所公布房源项目名称、可供房源数量、租金标准、申请报名时间、地点等。报名时间不得少于15日。
(二)确定参加选房的申请人名单。申请人按照公布的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顺序编号,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选房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市住房保障部门政务信息网站和办公场所公示。
(三)选房。列入选房名单的申请人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签到、选房。选房采取按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先后顺序排序抽房的方式进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优先排序抽房。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当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确认书。
第四十五条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给本单位无房职工居住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社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方案进行配租,并将配租情况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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