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犯罪嫌疑人首次接获讯问或者受到强制性措施限制的那天开始,在押的罪犯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便可拜托律师事务所派遣一位律师。
在此过程中,该名罪犯或者他的亲人需要与律师事务所签署一份授权书,以此达成对于违法者指派律师的这一事宜的委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