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单位向省社保局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齐备经省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发出稽核征收通知书;
3、参保单位收到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限内足额划转应缴纳的社保费;
4、省社保局基金财务收到银行到账票据后,财务经办人员将到账信息录入业务信息系统,参保单位稽核补缴保费到账生效;
5、参保单位可在四川省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查询保费到账信息(参保单位通过CA认证承担法律责任),保费到账的参保单位可到四川省社保局领取所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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