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4、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补缴材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补缴流程
1、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广州社保补缴案例一览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费用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办理地点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联系电话:12333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如果因为一定的原因为有一段未缴纳保险,可以进行补缴,但是补缴需要提供相关工作证明,然后向社保单位进行提交申请,申请之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相关申请,如果是个人社保进行补缴的话,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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