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和中止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止程序,而不是终止案件。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利益被消除;
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条件不同,不同的条件中止是指人民法院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不能继续或不需要继续。
刑事诉讼中止与终止的区别有哪些?
(1)条件不同。刑事诉讼终止适用于出现了不必要或不应当继续进行诉讼的各种法定情形;刑事诉讼中止适用于出现了致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或客观障碍。
(2)结果不同。刑事诉讼终止是终结案件,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中止只是暂停诉讼,待客观障碍或特殊情况消除后再恢复诉讼,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3)程序不同。出现刑事诉讼终止的法定情形时,由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作出的撤销案件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或者终止审理的裁定和宣告无罪的判决,并应制作正式的法律文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他们所在的单位和家属,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出现刑事诉讼中止的特殊情况或客观障碍时,则由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中止侦查的决定、中止审查的决定或者中止审理的裁定,除中止审理的裁定需制作正式的法律文书并送达人民检察院或者自诉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外,中止侦查、中止审查的决定一般只需记录在案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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