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2013年4月,辖区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就在免费体验时听信包治百病的宣传,先后在两家店花10多万元,购买了保健食品和医疗保健器械,其中一家店还强制老太半年一疗程起购。随后,该老太吃了半个多月,却发现保健品过期了,前来举报。这并非个案。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在近年监测的虚假广告中,超五成以上均为医药类,不乏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及治愈率,用患者故事宣传疗效等虚假宣传。
解读:广告法修订草案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患者或者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这意味着,以后,不但明星不能代言医疗医药广告,普通人也不能代言。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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