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自诉法院如何处理
时间:2023-02-28 18:10:30 4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的处理审判实践中,对于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因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不同,其处理方式迥然有异,即使在同一诉讼环节,因案件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也有差别。笔者在此试析如下:

一、审查立案阶段从严格意义上讲,自诉案件在审查立案阶段尚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对于被害人(或起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现证据不足作何处理,虽然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作明文规定,但是,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应和审查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时一样,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以对被害人(或起诉人)的起诉权作出积极明确的否定评价。被害人对裁定不服,和民事、行政案件的起诉人一样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其中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亦可同时建议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审查自诉案件立案时发现证据不足,仅向被害人(或起诉人)口头告知不予受理而未给被害人(或起诉人)作出明确的书面裁定,或者向被害人(或起诉人)作出书面答复方式不当,如作出不予立案(受理)通知书等,是欠妥的。

二、立案后至开庭前阶段自诉案件在此阶段已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但尚未进入案件实体审理阶段。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诉案件开庭审判应当同时具备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的证据两个条件。而对于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是不具备开庭审理条件的,显然人民法院不应开庭审理,而应责令自诉人限期补充证据,在自诉人补证不足的情况下,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的自诉。两高、三部、一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其中第一款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所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加以具体解释,共罗列了八项案件,其中第二款又规定“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此看出,对于该条所规定的八项自诉案件,虽然自诉人举证不足,但是案件如果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不能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予以驳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了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其中第二项列举了和上述规定相同的八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同时该项中又规定“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此同样看出,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第三项所规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证据不足。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自诉 最新知识
针对刑事案件自诉法院如何处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刑事案件自诉法院如何处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