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如何规定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
时间:2023-05-07 21:02:19 1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法》如何规定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书面请求。公司拒绝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检查。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律师网.我们致力于建设一个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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