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时间:2018-05-01 03:34:15 40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六条

1、有符合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2、有5名以上符合《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种子检验员,其中至少3名为室内检验员;

3、有相应的固定检验场所和符合《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要求的仪器设备

4、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工作规范。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作业指导书?[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2份

申请人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申请检验机构考核的,应当向考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六)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

2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申请书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2份

申请人自行填写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申请检验机构考核的,应当向考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

3

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法人授权证明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2份

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登记管理机关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申请检验机构考核的,应当向考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二)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法人授权证明文件;

4

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的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2份

申请人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申请检验机构考核的,应当向考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5

种子检验员资格证明以及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2份

申请人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申请检验机构考核的,应当向考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四)种子检验员资格证明;

6

检验项目范围说明?[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2份

申请人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申请检验机构考核的,应当向考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五)检验项目范围说明;

7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管理体系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2份

申请人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申请检验机构考核的,应当向考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六)质量手册;

8

近期典型检验报告2份?

复印件2份

申请人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申请检验机构考核的,应当向考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七)检验报告2份。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

5

决定

6

制证

7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欧阳黔龙何燕涛赵丽芬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117-->

2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一)需提供的资料:1.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申请书2份;2.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法人授权证明文件;3.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的文件;4.种子检验员资格证明以及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5、检验项目范围说明;6.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管理体系文件;7.近期典型检验报告2份。(二)所提供资料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收件:提供资料不完整的。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欧阳黔龙何燕涛赵丽芬

<!--

-->

当场受理

(一)需提供的资料:1.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申请书2份;2.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法人授权证明文件;3.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的文件;4.种子检验员资格证明以及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5、检验项目范围说明;6.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管理体系文件;7.近期典型检验报告2份。(二)所提供资料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收件:提供资料不完整的。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现场评审)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海峰

60个工作日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三条:检验机构考核采取文件审查、现场评审和能力验证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欧阳黔龙何燕涛赵丽芬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117-->

5个工作日

符合申报要求。

建议通过或不通过。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海峰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117-->

5个工作日

符合申报要求。

通过或不通过。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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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117-->

2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下载][下载]

[下载][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欧阳黔龙何燕涛赵丽芬

-->

5个工作日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草种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农业委员会窗口A区056。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四十八条: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承担种子质量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能力,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2

法定依据

《草种管理办法》(12日农业部令第56号公布,31日农业部令第5号、25日农业部令第3号、29日农业部令第1号修订)[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三十八条:承担草种质量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3

法定依据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二条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服务,出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全文3.8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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