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辞职职业年金如何领取
公务员辞职且新的单位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那么原有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跟随个人转移到新单位;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也就是说如果你新的工作单位有企业年金,那么可以把你原来职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也就是个人账户余额)一起带走参加新单位的企业年金,原来单位缴费部分不能带走;如果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那么原来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原单位继续运营来实现保值增值,但也仅限个人缴费部分,这部分仍然归个人所有,而单位缴费部分不归个人所有。
二、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的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有个前提条件: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根据规定,企业应与职工一方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并将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在缴纳的资金比例上,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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