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识别重要的建筑工程合同条款
建设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业主一般处于主导地位去确定一些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关于这个重要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执仲裁的地点、程序等;
2.如果采用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或者由承包商垫资承包,这些业主的资金来源保证情况等因素;
3.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对于物价上涨、汇率变化、法律变化等对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
4.合同双方风险的分担;
5.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
6.关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控制措施的设定,业主在工程施工中对工程的控制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
合同中必须设计完备的工程控制措施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比如变更工程的权利,工程质量的检查权,对工程付款的控制权,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立即加速的权利,当承包方与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时,业主的处理权,这些合同重要条款的把控,当然主要是对发包方而言,只要条款设置得比较合理,就可以有效防止纠纷的发生,防患于未然,也可以依靠规范的合同来进行处理。以上讲的主要是作为业主或者业主方面的法律顾问,对建设工程合同重要条款的设计及把控。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如下:
1.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筑栋数、结构、层数、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
2.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所谓中间交工工程,是指需要在全部工程完成期限之前完工的工程。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即在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由哪一方当事人负责提供。
8.拨款和结算。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工程价款和结算的方式和时间。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三、建筑工程合同的货款时效期多久
向人民法院主张建筑工程合同货款的时效期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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