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不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享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对此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在农村自留地的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对自留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城市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故而小部分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国家.
律师补充:
自留地被征用的赔偿如下:
1、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
2、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
3、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
4、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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