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3-08-13 14:24:26 42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专利申请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丧失股东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丧失股东资格的情形如下: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丧失股东资格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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