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本讲述了针对身份证办理,多地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进行异地办理。如果离开户籍地的群众需要异地申请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第二步受理点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第三步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时需要交回原证。
您所提供的文本内容是:“可以办理。目前,湖北、江苏、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
根据您的要求,我将其改写如下:“针对身份证办理,目前湖北、江苏、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进行异地办理。”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政 策 解 读 】 异 地 申 请 换 领 身 份 证 流 程 : 湖 北 、 江 苏 等 6 省 已 出 台
根据相关新闻报道,湖北、江苏等6省已经出台了异地申请换领身份证的流程。针对这一政策,从法律角度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公民在异地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办理。因此,在异地申请换领身份证的过程中,必须使用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作为身份证明,否则将无法完成办理手续。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的申请、办理和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高效”的原则。因此,各相关部门应当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以方便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身份证。
综上所述,对于湖北、江苏等6省已出台的异地申请换领身份证的流程,从法律角度来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确保办理流程的合法、规范和高效。
针对身份证办理,目前湖北、江苏、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进行异地办理。针对这一政策,从法律角度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必须使用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作为身份证明,各相关部门应当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以方便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身份证。
《湖北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实施方案》
一、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就业、就学和务工的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户籍人员;
2、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本省居民离开户籍地到省内其它地方就业、就学、居住;
2、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到期需要补领、换领;
注:办理二代身份证首次申请的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湖北身份证异地办理所需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湖北身份证异地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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