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集离婚出轨相关证据时,本体并不涉及到违法行为,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应采取何种适当的方式进行采集。
如果所搜集到的证据能经过合法且公正的程序获取,如公共场合的监控录像、公开的社交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等合法渠道,那么此类证据便会得到法庭的认可及采信。
相反地,若使用非法的手段进行采集,例如未经授权擅自进入他人房屋内安装摄像头或窃听装置获取证据,如此获得的资料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有鉴于此,对于合法获取的证据来说,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对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和决策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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